美國白宮最近公布總統國家安全備忘錄,宣布建立一項打擊跨國網絡犯罪的計劃。根據備忘錄,通過美國司法部及國土安全部審核的私人企業,可在聯邦政府的指揮、控制及監督下,參與針對境外跨國網絡犯罪組織的網絡行動。 相關目標包括利用網絡從事勒索軟件、金融詐騙、性勒索及其他犯罪活動的跨國組織。計劃所針對的是具網絡能力的犯罪組織,而不是一般私人企業可自行選定的任何黑客或網絡目標。 想睇更多科技新聞,立即免費訂閱! 備忘錄列出兩類行動。第一類是網絡監控行動,目的是從相關網絡、資訊系統或基礎設施收集情報。第二類是網絡效果行動,可能涉及操控、干擾、阻斷、削弱或摧毀資訊系統、網絡及相關基礎設施。 不過,私人企業不能自行決定目標或單方面發動行動。相關企業必須先接受政府審查及批准,並與司法部或國土安全部簽訂合約。每項行動亦須按照政府制定的程序,取得事先批准及書面指示。 備忘錄要求國家協調中心負責建立、管理及維持相關計劃,並由司法部及國土安全部各委派一名執行主任參與監督。參與企業亦可能需要提供不少於 100 萬美元的保證金或託管款項;如違反合約條款,政府可按規定處理相關款項。 為降低誤傷風險,企業如發現行動涉及美國公民、美國境內的資訊系統,或由美國公民控制的系統,必須停止行動、採取資料最小化措施,並向政府通報。如發現美國關鍵基礎設施面臨迫在眉睫的網絡攻擊,也必須立即報告。 任何可能導致人員死亡或重傷,或在國際法下可能構成使用武力或武裝攻擊的行動,均不能由一般計劃主管直接批准,必須按照更高層級的法律及政策程序處理。 這項措施延續特朗普政府於 3 月 6 日公布的《美國網絡安全戰略》。該戰略提出,政府應運用包括私人企業在內的各種力量,識別、干擾及削弱敵對網絡。 白宮的做法顯示,美國政府正尋求加強公私合作,利用商業網絡安全企業的技術及人力打擊跨國網絡犯罪。不過,這份備忘錄並不代表私人企業獲得自行「反擊黑客」的全面權力。相關行動仍須在政府授權、監督及適用法律框架下進行,企業參與所涉及的具體法律、合約及跨境責任,仍有待實施細節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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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跨國犯罪集團,每次都要動用好多警力,甚至要幾個國家嘅警方一齊合作先搞得掂。咁如果要打撃嘅,係跨國網絡犯罪集團呢?原來仲誇張!最近就發生咗一宗類似個案,結果要十個國家嘅警察聯手,先捉得晒所有嫌疑犯。 講緊嘅係 Imminent 呢個非法網站,佢哋其實明目張膽做咗好耐生意,最平25蚊美金就可以買走佢個遙距間諜程式。程式有乜用?就係可以透過一啲作業系統嘅漏洞發動入侵,用嚟熄咗目標對象部電腦嘅防毒程式,然後任意監控對方個咪同埋鏡頭,記錄晒電腦入面所有活動,抄低所有網上銀行嘅登入資料,再利用受害電腦感染其他電腦。最致命嘅係程式簡單易用,完全唔使任何黑客技術,俾錢買完就用得,認真 user-friendly。買家來自全球 124 個國家,總共有萬幾人俾過錢買程式,粗略估計,加埋有幾十萬人因為 Imminent 程式而受害。 歐洲刑警組織 Europol 終於睇唔過眼,今年年初開始部署行動,首先喺 6 月聯同澳洲、比利時兩地警方,突擊拉咗程式開發者同埋 Imminent 其中一個員工,然後再分別聯絡哥倫比亞、捷克、荷蘭、波蘭、西班牙、瑞典同埋英國等地嘅警方,陸陸續續再拘捕多 13 人,成功瓦解整個集團,唔單只令 Imminent 網站停止運作,仲扣押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