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Results: 警察 (15)

    NotPetya 是一種以勒索軟件為幌子、實際上旨在傳遞政治訊息的惡意軟件:如果你在烏克蘭做生意,就會有不好的事情發生。它更提醒我們,距離已不是屏障,野蠻人已經來到每一道門前,可以用很短時間讓全球陷入崩潰狀態。 NotPetya 爆發一周,烏克蘭一隊身穿迷彩服、荷槍實彈的從衝鋒者魚貫湧出,衝進 Linkos Group 置身那棟殘舊的大樓,那架勢就像海豹六隊闖入拉登的藏匿處一樣。 按照 Linkos Group 創辦人 Olesya Linnyk 的說法,他們拿槍指著不知所措的員工,威嚇他們到走廊排成一隊,同時間,警員以警棍砸碎二樓辦公室旁的玻璃,儘管 Linnyk 已聽話地提供開門的鎖匙。Linnyk 訪問時深深吸了一口氣,但仍難掩怒火,說到:「這實在太荒唐了。」 荷槍實彈的警察小組終於找到他們要找的東西:在這場 NotPetya 瘟疫中,成為首部受感染的伺服器,他們沒收了這些「殺傷力大」的攻擊裝置,並且用塑料袋包好。…

    早前報導佛羅里達州兩個巿政府齊受勒索軟件襲擊,兩個市政府最終決定交贖款了事,其中人口大約 12000 人嘅 Lake City 跪低向黑客支付 42 個 Bitcoin (約價值 46 萬美元)後,秋後算帳就正式開始,搵咗個 IT 主管出嚟問責,兼夾革職祭旗。究竟點解要佢揹呢隻鑊? Lake City 乃佛羅里達州一個小市鎮,官方形容今次保安事故係連中三元(triple threat)。事源有個濕滑嘅同事收咗個有毒電郵,粗心大意地下載咗個受感染嘅檔案,引發連鎖反應:先中木馬程式 Emotet,引入另一個木馬 TrickBot…

    其實我好怕用 USB 手指,雖然係好方便,隨時拎出嚟就可以抄嘢走,但係啲手指愈出愈細隻,好易跌咗都唔知。咁當然啦,普通人跌隻 USB手指,最多唔見咗啲資料,如果有做 backup 嘅,問題都唔大,但如果係黑客跌咗 USB 手指,就分分鐘監都有得坐! 點解咁講?事關比利時最近發生咗件好有趣嘅事:話說有位 35 歲嘅仁兄俾比利時警察拉咗,因為佢向當地一間叫做 Crelan 嘅銀行辦公室掟汽油彈,佢之所以俾比利時警方拉到,係因為掟汽油彈時唔小心跌咗隻 USB 手指,比利時警方就係憑隻手指入面嘅資料確認到佢身份。 但係呢個唔小心嘅代價就認真大,比利時警方慢慢研究 USB 手指入面嘅資料,再加埋去佢屋企搜證,就發現佢除咗掟汽油彈外,仲曾經向 Crelan 銀行發動…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早於 1996 年生效,是亞洲首個全面保障市民私隱的條例,我們,曾經很先進。「但那是二十年多前的事。其他後來者如日本、新加坡則與時並進,不斷修訂,而香港就原地踏步,猶如在用二十年前的電話,很落後。」莫乃光從事資訊科技及電訊業二十多年,見證業界發展,作為立法會議員, 開口埋口都是政策。「政府要改變做事方法,要知道今日的網絡世界如何,要更新政策,拖延下去絕非香港之福。」 香港,未 ready 「香港現在面對的網絡安全問題,基本上與全世界都一樣,其實重點是應對的準備是否足夠,而我覺得香港未足夠。」莫乃光所講的準備,是預防事故發生、準備程度、警力、法例、罰則等。「單是政策及法例,已經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現在很混亂,例如政府可以用那條法例檢控網絡入侵呢?《電訊條例》用過一兩次,檢控不法偷用電視機頂盒訊號;《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呢?只能用於本地執法部門,不適用於其他罪犯。再問下去,『不誠實取用電腦』又範圍太闊,實際拘捕最多的可能是偷拍裙底的罪犯。」莫乃光指出,香港現行法例並沒有一條具針對性。檢控方面未完善,至於阻嚇及預防方面,亦有不足。 條例修訂困難重重 私隱條例訂立至今未有大改,原地踏步,尤其對照歐盟 GDPR 更見分野。「GDPR 對個人資料有新定義,香港的定義仍然沿用二十年前的;GDPR 罰則嚴厲,可達公司全年收入的 4%,具阻嚇作用。另外,香港私隱專員的權力、檢控權都很薄弱,都必須檢討。」可喜的是自從國泰等事故之後,政府承諾會在第一季檢討相關政策,研究修訂條例。「不過,過程亦困難重重,凡是會提高成本的條例,商界很多時就本能地反對。而似乎政府害怕商界的反對聲音,多於緊張對市民或消費者的保護。」以往不少條例如商品說明、競爭法等的推動都停滯不前,比其他地方明顯特別落後,是有其原因的。 莫乃光,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 政府要支援企業 莫乃光認為政府應該做的另一樣事情,是對企業的支援。「政府投放於創科的金額可以過千億,但沒有任何資助用在網絡安全上。中小企雖然可以申請科技劵,但資助用於改善系統以增強競爭力,就沒有資源做好網絡保安,所以政府應該開出特定的金額,幫助他們做好網絡保安的工作。」莫乃光對政府的評價也並非全盤負面,對警察的執法能力就相當肯定。 支持警方擴軍,籲增透明度 「我覺得警方具備了足夠的能力應對網絡罪案,警方特別擴充部門,成立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人手亦每年遞增,我絕對支持。」近年網絡罪案數字不斷上升,加強警力非常合理。「我相信罪犯都明白,今時今日在網上犯案搵錢很容易,風險亦較低。唔通仲揸支槍去打劫?」莫乃光認為唯一的不足,是部門的透明度很低。「其實我沒有足夠資料去討論細節,因為透明度很低。我認為警方可以多與業界及專家交流,讓大眾對警方更有信心。」 網絡安全立法有其利弊…

    今早好天氣,一望出街,成群人在低頭捉怪獸。Neo 諗,乜個遊戲仲未死咩?我家對出的地方,平時少外人,但也算係 Public Areas – 公眾地方,原則上屋邨沒有理由趕人走。 前一陣子幫個客寫 Security Policies,寫到差不多,忽然問我:喂,你有沒有考慮 Public Areas – 公共區域嘅 Security 呀?我反問,Public Areas 嘅 Security 唔係保安局以及香港警察負責嘅咩?佢話,大佬,我係講緊企業入面果幾十萬呎地方,平日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