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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端應用雖然已大行其道,不過,不少企業管理者仍然無法信任其安全性。最近一份針對亞太地區企業進行的安全調查報告《Data Security APAC 2019》顯示,發展成熟的企業當中,只得 27% 認為公共雲(Public Cloud)有足夠的網絡安全功能。而整個亞洲區的企業中,有 73% 受訪者認為資料外洩是無可避免,這可能跟超過 75% 企業管理者未能了解如何可安全保護業務有關。 增加攻擊難度 企業要提升公共雲的防禦力,可從設定嚴緊的登入措施及加密數據著手。首先企業管理者要釐清各員工的登入權限,可有效阻止未獲授權的員工接觸重要的文件或作業;不過,如登入帳戶資料被盜取,黑客一樣可以登入雲端應用竊取資料,所以企業亦應考慮採用多重因素認證(Multi-Factor Authentication)機制,例如以 USB、藍牙硬體鎖作為 Security key,員工登入帳戶時必須持有這硬體鎖,這樣即使登入名稱及密碼外洩,黑客亦無法登入帳戶,減少公司機密資料被盜取的風險。 另一方面,雖然公共雲供應商有提供網絡安全措施,但客戶並不能單純依靠對方的防護,因為客戶本身存有分擔責任(shared responsibility),必須採取足夠的手段去保護儲存在雲端的資料,否則亦難以追討賠償。而要確保數據安全,最好便是選用加密技術,例如 tokenisation 或 cyptographic 等工具,將數據亂碼化或以金鑰作保護,即使數據被盜用,或於轉送中褒被攔截,黑客亦難以破解及還原數據的內容。 雖然 MFA 或 Tokenisation 都是非常有效的保護公共雲手段,但在今次調查報告中,企業的採用率都不高,前者少於 50%,後者更少於 20%。隨著全球各地陸續立法管制數據安全,資料外洩已不單只會影響商譽,更有可能為企業帶來災難性的金錢賠償,要避免企業營運陷入困境,由今日開始,就要立即採取措施,守好雲端上的數據。 (article sponsored by Edvance)

    Robotic Process Automation(RPA)將會係大勢所趨,坊間好多文章嘗試以學術性手法去探討,但唔係人人都睇得明,或者未想像到 RPA 點落地。今日用個 layman 小小嘅方式解釋一下,希望大家了解流程機械人係幾咁重要,可以慳到幾多時間同減少幾多失誤。 今日講嘅 RPA ,唔好覺得佢係 Buzzword 或 Rocket Science,其實佢無機械臂,亦只係一個存在於 desktop 入面嘅 UI (User Interface),主要係處理 UI…

    唔少 IT 公司或應用軟件開發商都有自己嘅網絡安全團隊,不過隨住開發時間愈縮愈短,就算行埋 DevOp 甚至 DevSecOp 制,都只可以盡量減少軟件推出後嘅漏洞問題,所以唔少 IT 巨頭好似 Google、Microsoft、Facebook、Tesla 都會推出賞金計劃,鼓勵街外人幫手捉蟲。 作為 Android 作業系統開發者,Google 面對住嘅其中一個大難題,就係 Play Store 上由第三方開發商推出嘅 app 有太多安全問題,根本點睇都睇唔切,…

    裝得防毒軟件,梗係希望可以攔截病毒或去錯虛假網站,但如果佢會洩漏你嘅行蹤,你又會唔會用? 網絡防毒軟件供應商 Kaspersky 嘅產品,最近就被發現原來有呢種「附加功能」,而且喺過去四年一直發生緊。網絡安全獨立調查員 Ronald Eikenberg 發現,Kaspersky 旗下嘅防毒軟件 Anti-Virus、Internet Security、Total Security、Free Anti-Virus 及 Small Office Security,喺用戶訪問每個網站時,都會遙距注入一個 JavaScript 檔案去目標網站,以確定呢個網站有無被 blacklist。呢一個名為 Kaspersky…

    企業數碼轉型的好處多不勝數,誘因包括存取資料方便、雲端應用服務選擇多、部署快速、節省硬件成本開支等等。既然有這麼多好處,自然一窩蜂移雲。不過,不少企業決策者選用雲服務後,才發現情況並非想像中完美,連接公司與雲端伺服器原來並不簡單,同時亦無法把握儲存於雲端的數據安全性。要解決問題,選取合適的雲端存取安全代理 (Cloud Access Security Broker, CASB) 服務是最簡單快捷的方法。 網絡安全客戶有責 大部分企業的數碼轉型第一步,都會由採用 Office365、G Suite 等一站式雲端應用服務開始。當中有企業決策者對這些雲端服務存有誤解,以為供應商必須確保客戶的數據得到保障,可免受黑客攻擊或遭遇私隱洩漏。事實上,使用者與服務供應商存有明確的分擔責任(shared responsibility)概念,使用者亦須採取足夠手段,例如嚴謹的登入帳戶措施、明確的存取檔案權限,去保護存放在雲端上的數據。 要達到網絡安全標準,卻有不少問題要解決,因為單點式解決方案(point solution)無法照顧各應用層面,例如電郵收發、檔案分享、數據存取等;設立 proxy 或 gateway,網絡延時又有可能拖垮工作進度,而編寫 API 亦需要一定的技術人員和時間,反而有違數碼轉型快捷便利的初心。…

    VISA上月於中國舉辦的 VISA SECURITY SUMMIT 安全峰會上,提出為了加強信用卡客戶的安全保障,計劃讓全港合作商戶參與代碼化(Tokenization),將客戶的信用卡資料變成代碼,即使黑客攔截到這些代碼,也無法進行任何逆向破解。 VISA 在同場公布的港澳區「支付安全藍圖」內,更表明希望年交易宗數達 100 萬宗以上的商戶,可以在明年內採用資料代碼化,2021 年再擴展至所有合作商戶。到底這種代碼化技術有何獨到之處? 加密與代碼化技術 近年網上購物平台大熱,再加上形形式式的電子支付應用程式,令香港人習慣了使用電子支付服務。不過在支付較為大額的費用時,不少消費者仍傾向使用信用卡付費。VISA 上月在安全峰會上就指出,港澳區的無卡支付欺詐交易比率在去年第三季急升,為了提升信用卡用戶的安全,VISA 就希望能加快在香港推行代碼化技術。 對於電子支付的安全問題,大多數人都以為傳輸過程是以加密(Encryption)技術,將信用卡號碼、到期日等數據以金鑰加密,即使黑客中途攔截交易數據,在沒有金鑰下也難以破解。不過,由於這些數據被加密後未必可以維持原始格式,處理時有需要修改資料庫或檔案格式,而且傳輸的資料亦是原始資料,所以一旦金鑰外洩,就可逆向破解出原始資料。 非演算亂數無法破解 代碼化技術則以相同格式的亂數進行傳輸,舉例原來的信用卡號碼為 16 個位,代碼化後的亂數依然保持 16 個位格式,再加上當中不涉及任何數學演算對應關係,所以即使黑客攔截到這組代碼,亦難以估計這組代碼是原始資料抑或亂數,以信用卡為例,黑客便無法知道這 16 位數字是原來的版本抑或亂數後的版本,達到客戶去識別化的效果。現時 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 均採用代碼化技術去處理交易資料。代碼化技術的另一好處,在於它可免於受由信用卡組織制定的 PCI-DSS(Payment Card Industry Data Security Standard)金融機構安全認證審查,大大省卻投放於達成標準所需的準備費用之上。代碼化技術除了可以應用在電子支付之上,為應付全球各國日益提升的個人私隱法例,它還可提升其他個人敏感資料、病歷紀錄的安全程度。 事實上代碼化技術亦有很多種類,到底它與傳統的加密法各有什麼優勢?要引入這項技術,電商或信用卡組織伙伴有什麼需要準備?如何選擇合適的電子支付服務,才能提升公司的營業額?網絡安全應用方案供應商 Edvance X Thales,將於下月舉辦工作坊,詳細講解代碼化技術的應用及解答業內人士的問題。名額有限,如欲了解代碼化技術的詳情及應用範疇,請即點擊報名連結。 Edvance…

    https://www.youtube.com/embed/LylBbr_IK74?wmode=transparent&rel=0&feature=oembed 後門(Backdoor)係近期非常熱門嘅話題,成日有人爭拗後門係有心擺入去,漏洞(Vulnerability)就係無心之失。不過,網絡安全組織 VXRL 成員 Boris So 就話其實有心定無意並唔重要,因為出嚟嘅結果就係可以俾黑客偷入嚟做嘢。今次佢就同大家分析下究竟常見嘅後門有幾多種先。 「近嚟國際關係緊張,所以 backdoor 就成為咗爭拗問題。以前大家都覺得後門係特登整出嚟,將一啲唔需要、唔應該存在嘅功能放喺系統入面,例如無緣無故 send 走啲檔案,又或者俾人隱密進入系統等等。」Boris 指出至於工程師、開發者為咗方便維修而設置嘅「後門」,就被叫做 Trapdoor。「如果純綷從技術角度分析,其實係睇唔到有心定無意,因為大家做到嘅嘢都係一樣;舉個例,原本你部手機係 unlock 唔到,但透過一啲方法可以解鎖或 root 機,咁就好難拗呢啲方法係咪後門。」 Boris 以之前被大規模封殺嘅公司所推出嘅電腦為例,「之前俾人搵到佢嘅…

    在科技上持續創新的 IBM,於全球共設有 12 間 IBM 實驗室,專門負責研發不同科技的專利技術;根據 IFI 專利服務公司的統計,截至 2018 年,IBM 在美國已取得 9100 項專利,連續 26 年排名第一,遙遙領先第二位的 Samsung 及第三位的 Canon。IBM 實驗室可說是最高層次的專利生產機,而在這 12…

    早前, (2019.04.04)終審法院在協和小學試題外洩案中裁定律政司敗訴,法庭判了一句:「任何人使用自己的電腦,不涉及取用另一人的電腦,便不干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這判詞令 Neo 頗生感慨,先此聲明:本人不是藍、黃、紅,亦沒有任何意圖不尊重香港法律界、法官的意思,Neo 亦只是個黃毛小子,未有經過任何法律訓練,以下只是一堆廢話:請不要拉我。 我的感慨在於:甚麽是「自己的」電腦?你付了錢,買了一部有 CPU 有一些 Buttons 的東西回來,就是「自己的」電腦嗎?這個所謂的「自己性」(i.e. ownership) 實在是站在 Asset Ownership 的立場而言,即是說,你大可把這個東西用鐵鎚打爛,因為這是你閣下的財產。私有財產的權利,令你可以對此物有獨佔性的權利,別人不經同意使用、損毁,就是侵權行為,受法律約束。顯而易見,這是站在「客觀財物」的角度看「電腦」。 然而,一部電腦(姑且當它是一個 countable noun)的獨佔性可否成立?在硬體而言,OK。你碰我粒掣、插我個 Port,用它來墊煲,就是侵犯了我的「硬體權」。然而,電腦的「存在感」不在於硬體,更在於軟體,尤其是他的 Operating…

    隨著雲端應用及網絡的急速發展,為 IoT (Internet of Thing)產品的茁壯成長提供了良好的基建環境。 IoT 產品的應用,被形容為主導著傳統行業能否成功數碼轉型的關鍵;特別是處於紅海戰場的服務行業,如何透過引入 IoT 產品提升顧客體驗,建立穩定的客戶關係,便成為重要的課題。已有 90 年歷史的 Hongkong & Shanghai Hotels Limited ,亦開展了一場平衡便利與私隱風險的數碼革命。 自設開發團隊 根據國際市場調查公司 I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