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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客的攻擊招數多到離譜,簡單如上網睇戲、購物,都有極大可能踩地雷,可讓黑客暗裝惡意軟件,又或偷走信用卡資料。個人娛樂都算,最慘是現時工作已離不開在互聯網上搵資料,為免公司電腦中招,難道要禁絕員工上網?又或要由公司內聯網隔離一些電腦出來,只供員工上網搵料?瀏覽器隔離(Browser isolation) 技術的出現,就可讓人放心上網,同時又可令電腦免受黑客攻擊。這種技術就連美國國防信息系統局(DISA)亦會於明年全面採用,就知有多強勁可靠。 資安少林寺畢業生 瀏覽器隔離技術,可以簡單地理解為在完全隔離的虛擬機器上執行上網活動,就好似拆彈專家遙控機械人拆炸彈一樣,就算爆炸都不怕炸傷自己。Symantec 於兩年前收購的 Fireglass,其創辦人 Dan Amiga 來頭甚勁,他曾經是以色列國防部(IDF) 8200 部隊的成員,8200 部隊可說是資安界少林寺,很多少「畢業生」都曾經是著名科技公司的創辦人,包括 ICQ、Check Point、Wix、Imperva 等等。 Fireglass 創辦人 Dan Amiga(左)及Symantec…

    早前, (2019.04.04)終審法院在協和小學試題外洩案中裁定律政司敗訴,法庭判了一句:「任何人使用自己的電腦,不涉及取用另一人的電腦,便不干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這判詞令 Neo 頗生感慨,先此聲明:本人不是藍、黃、紅,亦沒有任何意圖不尊重香港法律界、法官的意思,Neo 亦只是個黃毛小子,未有經過任何法律訓練,以下只是一堆廢話:請不要拉我。 我的感慨在於:甚麽是「自己的」電腦?你付了錢,買了一部有 CPU 有一些 Buttons 的東西回來,就是「自己的」電腦嗎?這個所謂的「自己性」(i.e. ownership) 實在是站在 Asset Ownership 的立場而言,即是說,你大可把這個東西用鐵鎚打爛,因為這是你閣下的財產。私有財產的權利,令你可以對此物有獨佔性的權利,別人不經同意使用、損毁,就是侵權行為,受法律約束。顯而易見,這是站在「客觀財物」的角度看「電腦」。 然而,一部電腦(姑且當它是一個 countable noun)的獨佔性可否成立?在硬體而言,OK。你碰我粒掣、插我個 Port,用它來墊煲,就是侵犯了我的「硬體權」。然而,電腦的「存在感」不在於硬體,更在於軟體,尤其是他的 Operating…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大概有以下範疇:機器學習 Machine Learning、自然語言處理 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自動機學 Robotics 等。透過深度、多層的學習模式,人工智能可以為人類處理大量信息並作預測及自主行動,包括預測我今天想吃中餐還是西餐,了解侍應的日常語言,點餐並用自動機餵我吃飯等。早些兒,網上書店憑我的選書行為,已能預測我喜歡哪些書,準確程度令 Neo 有些心驚,覺得對方比 Neo 還了解 Neo。近日 Facebook 與 Cambridge Analytica 的事情,可能只是冰山一角。看著國會議員的問題,我覺得人類很有娛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