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裁決出爐|反壟斷案毋須出售Chrome瀏覽器 因侵犯私隱判賠33億

    今周一連三宗關於 Google 的重大司法判決,引起廣泛關注!美國方面,聯邦法院裁定 Google 毋須出售其 Chrome 瀏覽器,被視為科技巨頭的重要勝利。然而,隨後在另一宗隱私權集體訴訟中,Google 因其在用戶明確關閉追蹤設定後,仍繼續收集用戶的數據,引發用戶隱私侵犯指控,結果聯邦陪審團裁定 Google 需支付約 4.25 億美元(約 33 億港元)賠償金。

    此外,法國監管機構亦因 Google 未有遵守管理 cookies 的相關規定,對 Google 處以 3.25 億歐元(近 30 億港元)的罰款。

    反壟斷案裁定須共享部分數據

    備受關注的反壟斷訴訟歷時 5 年,華盛頓聯邦地方法院法官 Amit Mehta,日前終於對 Google 大型反壟斷訴訟作出判決。

    對於美國政府要求 Google 出售其 Chrome 瀏覽器和 Android 操作系統的要求,法官拒絕,理由是 Chrome 瀏覽器並非該案中壟斷地位的核心要素,強迫出售將帶來混亂且不合適,Google 因此得以保留這兩項關鍵業務。

    儘管 Google 仍可保留用戶界面,惟法院要求該公司必須與競爭對手共享部分搜索數據,以促進市場競爭。法院同時禁止 Google 簽訂限制競爭的排他協議,包括 Chrome 瀏覽器中設置的預設搜索引擎等。

    牽涉近億個 Google 用戶

    就在反壟斷判決次日,美國聯邦陪審團對 Google 作出另一重要裁決。陪審團認定 Google 違反用戶隱私權,因在用戶通過「網絡和應用活動」隱私設定選擇關閉資料追蹤後,Google 仍持續在第三方應用程式(如 Uber、Venmo、Instagram)中蒐集用戶數據。

    該集體訴訟涵蓋約 9,800 萬用戶和 1.74 億設備,陪審團認定 Google 在兩項隱私指控中有責,但並非出於惡意,故未判處懲罰性賠償。相關賠償金額約 4.25 億美元,Google 對判決表示異議,強調將提出上訴。

    同日,法國私隱監管機構 CNIL 表示,Google 在未經帳戶用戶同意的情況下,向 Gmail 用戶不正當地展示廣告,並植入 cookie 跟蹤用戶行為,故對 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 處以 3.25 億歐元的罰款。Google 發言人表示正評估 CNIL 的處罰。

    資料來源:https://www.cnbc.com/2025/09/04/google-must-pay-425-million-in-class-action-over-privacy-jury-rul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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