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事故頻頻發生,香港企業當然不可能獨善其身,特別是雲技術興起,重要數據或敏感資料未必會只儲存在內部伺服器,被攻擊的層面自然大增。為了減低風險,現時企業管理者已較以往願意將資源投放在「看不到實際回報」的網絡安全產品之上。不過,面對層出不窮的攻擊手法及難以防備的人為疏忽,企業仍有可能因而受損。 專為企業提供網絡安全保險服務的智咨詢集團執行董事盧子頴說,這類保險概念在香港屬起步階段,但在歐洲地區卻歷史悠久,遠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已有相關保險,因為當時大企業的電腦系統也會被黑客盜取數據。「美國的網絡安全保險亦發展成熟,不單只保障企業,個人一樣受保,例如經常拿著電腦到不同地方工作的自由工作者,保險選擇較有彈性。」 處理安全事故費用可索償 現時香港可供投保的網絡安全保險,主要的對象為企業。可能大家對人壽、醫療、意外、旅遊等保險會比較容易聯想到其保障範疇,但網絡安全保險就相對陌生。盧子頴解析,網絡安全保障範疇不難理解,當發生黑客入侵或資料外洩,善後過程中牽涉到的費用大都在保障範圍內。現時香港的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障,主要分為四個層面。 1.因個人資料外洩引致的費用 「事故發生後,企業必須聘請專家去證明這是否一宗網絡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及鑑證,分析對企業有多大影響。」盧子頴指出如果經營的業務需向監管機構如證監會、金管局通報,便有可能需向法律顧問諮詢意。除此之外,為免外洩的客戶資料被黑客用作申請信用卡或借貸,企業或有需要採用信貸監控服務,而這些費用都可索償。 2.業務中斷 因黑客入侵事件導致暫停營業,這段期間的損失可向保險公司索償。盧子頴說企業須提供合理證據證明損失的金額,例如過往的交易紀錄等,但一般都不難核保。 3.復原系統費用 系統受到黑客入侵破壞,又或受到勒索軟件攻擊,待專家取證後,企業便可以修復系統及復原數據,涉及的費用亦在受保範圍。 4.第三者私隱外洩所引起的損失 當企業洩漏的客戶私隱,導致客戶在名譽或金錢上出現損失,對方便有可能入禀追討賠償。 除了上述四項保障,盧子頴說因應市場需求,部分保險公司還會提供一些額外的保障,例如贖金索償,當企業遭受勒索軟件攻擊,有需要繳付贖金以取回解鎖方法,這些贖金便會獲得賠償。「另外,近年因外判商失誤造成損失的個案大增,所以亦有保險公司提供這類保障,例如一些業務涉及電子交易的企業,會委托外判商提供及管理網上交易平台,如證實導致資料外洩的失誤是出在對方身上,投保人便可獲得保障,而保險公司則保留向外判商追討損失的權利。」 事實上,網絡安全保險的保障範圍可以很全面,不過,盧子頴強調與其他保險產品一樣,投保的概念並非為了賺錢,而是減少損失。不過,是否所有企業也需要投保?他認為企業管理者應考慮三個元素。 高風險行業投保減損失 首先是企業的業務是否有需要儲存或使用客戶的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Information(PII),而這些資料包括客戶的姓名、電話、住址、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或信用卡資料?如需管有這些敏感資料,受黑客攻擊的風險便會增加,企業管理者應認真考慮投保,特別是全球各地都開始為保障個人私隱立法,歐盟通過的 GD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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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Twitter 上嘅假消息問題嚴重,兩間公司尋日一齊發聲明話刪除咗大量針對香港示威活動嘅假消息及假帳戶。其實唔單只佢哋,網上嘅假新聞都係無日無之,所以唔少國家都意識到單係靠呢啲外國機構嚟審查係絕對唔夠;另外如果太多國民依賴外國社交平台,亦難以達到控制言論嘅目的。 越南政府信息部部長阮猛雄(Nguyen Manh Hung)早前喺一個會議上,就向胡志明市嘅 IT 界業內人士表明,政府希望越南可以擁有自家嘅社交平台,同時亦表明政府會為本地企業提供平台去測試新技術及網絡安全環境,唔使再靠 Facebook 等社交平台,同時亦可以幫國民過濾假消息。雖然外界對越南政府呢個願景有好多懷疑,例如係咪想拑制言論等等,不過,國內就已經有唔少地道嘅社交平台出嚟,而且佢哋嘅「野心」都唔細。 Hahalolo 呢個係一間以胡志明市為基地嘅旅遊資訊社交平台,今年 6 月先開業,但目標就係喺 2024 年吸引到 20 億用家使用。 Gapo 新鮮滾熱辣喺七月先開業嘅社交平台,提供聊天及貼文功能,CEO 話好有信心喺…
早前, (2019.04.04)終審法院在協和小學試題外洩案中裁定律政司敗訴,法庭判了一句:「任何人使用自己的電腦,不涉及取用另一人的電腦,便不干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這判詞令 Neo 頗生感慨,先此聲明:本人不是藍、黃、紅,亦沒有任何意圖不尊重香港法律界、法官的意思,Neo 亦只是個黃毛小子,未有經過任何法律訓練,以下只是一堆廢話:請不要拉我。 我的感慨在於:甚麽是「自己的」電腦?你付了錢,買了一部有 CPU 有一些 Buttons 的東西回來,就是「自己的」電腦嗎?這個所謂的「自己性」(i.e. ownership) 實在是站在 Asset Ownership 的立場而言,即是說,你大可把這個東西用鐵鎚打爛,因為這是你閣下的財產。私有財產的權利,令你可以對此物有獨佔性的權利,別人不經同意使用、損毁,就是侵權行為,受法律約束。顯而易見,這是站在「客觀財物」的角度看「電腦」。 然而,一部電腦(姑且當它是一個 countable noun)的獨佔性可否成立?在硬體而言,OK。你碰我粒掣、插我個 Port,用它來墊煲,就是侵犯了我的「硬體權」。然而,電腦的「存在感」不在於硬體,更在於軟體,尤其是他的 Operating…
外國有研究指出,Google Play 上大約有 17,000 個 app,過份收集用家嘅永久識別碼,包括無法更改嘅IMEI裝置序號、難以更改嘅 Android ID,有可能違反咗 Google 嘅廣告資訊收集政策,亦令到手機用家無法有效消除自己嘅網上足迹,其中包括大受歡迎嘅 Clean Master、Flipboard、Angry Birds Classic 等等。 其實用瀏覽器上網或用手機 app,好多時大家都會發現入面嘅內嵌式廣告同自己好有關係,例如自己爬緊旅遊文,好快呢啲廣告就會變成平價機票、酒店格價網等資訊。咁貼身嘅設計,全因廣告公司採用「行為廣告」(behavioral advertising)模式,通過收集用家平時上網關注嘅內容,再push返對應嘅廣告內容俾客戶,既幫到廣告商接觸目標客戶群,消費者亦攞到比較有興趣嘅廣告資訊,本來真係可以話Win Win。 隨住社會人士開始注重私隱問題,用家擔心洩露以上嘅身份證明有潛在風險,因為…
加密貨幣「比特幣」引起大眾的關注,相信很多人也理解什麼是區塊鏈技術了。雖然比特幣的功能有限,但憑藉其區塊鏈的優勢,已經發展成為可以交換和存儲價值的可信系統。 「以太坊」就是一個執行智能合約的分散式平台 但是,如果你想訂立一項經濟協議或未來的交易呢?如何利用分散記錄?「以太坊」(Ethereum)就是使用了區塊鏈 2.0 技術來創建「智能合約」,透過編寫代碼,使雙方達成協議而不需要中間人,並形成一個執行智能合約的分散式平台。 比特幣不能記錄一份「合約」 以太坊為智能合約提供了動力。舉個例子,A 君和 B 君打賭曼城會否再贏得來屆英超冠軍,注碼 10 個比特幣。假如 A 君和 B 君都互相不信任,他們將不得不使用可信的第三方作為託管代理。換句話說,他們每個人都必須向代理商提供這筆款項,代理商負責分發獎金。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中間人使用比特幣,比特幣區塊鏈也無法記錄這個合約。 以太坊就是有約束力「合約」 以太坊就提供了一個「智能」解決方案,讓A君和B君雙方同意下使用一些基本代碼,把條款記錄下來,然後放在以太坊的區塊鏈上,令到協議變得具有約束力。這就是一個「合約」,因為 A 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