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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絡安全事故頻頻發生,香港企業當然不可能獨善其身,特別是雲技術興起,重要數據或敏感資料未必會只儲存在內部伺服器,被攻擊的層面自然大增。為了減低風險,現時企業管理者已較以往願意將資源投放在「看不到實際回報」的網絡安全產品之上。不過,面對層出不窮的攻擊手法及難以防備的人為疏忽,企業仍有可能因而受損。 專為企業提供網絡安全保險服務的智咨詢集團執行董事盧子頴說,這類保險概念在香港屬起步階段,但在歐洲地區卻歷史悠久,遠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已有相關保險,因為當時大企業的電腦系統也會被黑客盜取數據。「美國的網絡安全保險亦發展成熟,不單只保障企業,個人一樣受保,例如經常拿著電腦到不同地方工作的自由工作者,保險選擇較有彈性。」 處理安全事故費用可索償 現時香港可供投保的網絡安全保險,主要的對象為企業。可能大家對人壽、醫療、意外、旅遊等保險會比較容易聯想到其保障範疇,但網絡安全保險就相對陌生。盧子頴解析,網絡安全保障範疇不難理解,當發生黑客入侵或資料外洩,善後過程中牽涉到的費用大都在保障範圍內。現時香港的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障,主要分為四個層面。 1.因個人資料外洩引致的費用 「事故發生後,企業必須聘請專家去證明這是否一宗網絡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及鑑證,分析對企業有多大影響。」盧子頴指出如果經營的業務需向監管機構如證監會、金管局通報,便有可能需向法律顧問諮詢意。除此之外,為免外洩的客戶資料被黑客用作申請信用卡或借貸,企業或有需要採用信貸監控服務,而這些費用都可索償。 2.業務中斷 因黑客入侵事件導致暫停營業,這段期間的損失可向保險公司索償。盧子頴說企業須提供合理證據證明損失的金額,例如過往的交易紀錄等,但一般都不難核保。 3.復原系統費用 系統受到黑客入侵破壞,又或受到勒索軟件攻擊,待專家取證後,企業便可以修復系統及復原數據,涉及的費用亦在受保範圍。 4.第三者私隱外洩所引起的損失 當企業洩漏的客戶私隱,導致客戶在名譽或金錢上出現損失,對方便有可能入禀追討賠償。 除了上述四項保障,盧子頴說因應市場需求,部分保險公司還會提供一些額外的保障,例如贖金索償,當企業遭受勒索軟件攻擊,有需要繳付贖金以取回解鎖方法,這些贖金便會獲得賠償。「另外,近年因外判商失誤造成損失的個案大增,所以亦有保險公司提供這類保障,例如一些業務涉及電子交易的企業,會委托外判商提供及管理網上交易平台,如證實導致資料外洩的失誤是出在對方身上,投保人便可獲得保障,而保險公司則保留向外判商追討損失的權利。」 事實上,網絡安全保險的保障範圍可以很全面,不過,盧子頴強調與其他保險產品一樣,投保的概念並非為了賺錢,而是減少損失。不過,是否所有企業也需要投保?他認為企業管理者應考慮三個元素。 高風險行業投保減損失 首先是企業的業務是否有需要儲存或使用客戶的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Information(PII),而這些資料包括客戶的姓名、電話、住址、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或信用卡資料?如需管有這些敏感資料,受黑客攻擊的風險便會增加,企業管理者應認真考慮投保,特別是全球各地都開始為保障個人私隱立法,歐盟通過的 GDPR…

    收集人臉、指紋特徵,話就話可以方便大家出入私人地方或購物,甚至推動智慧城市;但一旦負責機構唔小心外洩,受害人係無得改呢啲「個人密碼」㗎! 又唔係話完全無可能,只要整容或換指紋就得,不過睇完都覺得荒謬啦,人哋唔小心洩漏咗客戶嘅生物特徵,竟然要受害者二次遇害?所以每個人都要小心,喺選擇係咪授權其他機構採集及使用自己嘅生物特徵時,真係要諗清楚係咪必須,好似如果只係方便買嘢、出入閘口等等,特別係信唔過或唔知邊個機構負責管理呢啲資料,都係用返相對傳統嘅方法例如感應式支付卡、密碼或門匙好啲。 指紋特徵公開存放 點解突然咁講呢?唔係因為沙田第一城撤回人臉識別系統測試,而係因為外國真係出咗事。一間開發指紋識別系統 Biostar 2 嘅公司 Suprema,喺 8 月初被網絡安全公司 VPNMentor 嘅研究員發現超過 100 萬筆指紋資料被公開存放於網絡上,部分更有姓名、住址、履歷、相片等,大部分受影響嘅都係英國公司,中招者包括英國警方用嚟出入禁區或特殊機關嘅資料,絕對有可能被恐怖份子所利用。 VPNMentor 研究員發現呢堆合共 23GB 嘅資料後非常震驚,因為只要黑客攞到生物特徵資料,受害者真係一世受困擾,於是第一時間想通知 Suprema 處理,不過打齊官網上所有電話,都搵唔到負責人士,搞到呢堆資料喺網上公開存放在…

    老闆成日同我講,公司budget好緊架,應慳則慳啦,IT嘅嘢夠用就得啦,唔好出大穫嘢就得架喇。於是尋日開會我就索性拎咗單新聞俾佢睇,佢睇完就即刻轉晒軚,話一間公司嘅網絡保安其實好緊要架,仲即時批咗大筆錢落嚟添置新器材。 乜嘢新聞咁巴閉?咪就係英航俾人判罰天價罰款囉!事緣舊年9月,英航俾一個名為Magecart嘅黑客組織睇中,佢哋一向玩慣card skimmer呢個數碼版信用卡讀取器程式,於是搵方法拎到英航網頁嘅登入權限,再將card skimmer 嘅 script 植入俾錢買機票嘅網頁,結果成功喺舊年8月21號到9月5號期間,偷走約38萬客戶嘅名字、電郵地址、信用卡等資料,詳細案情可以睇番我哋舊文(https://bit.ly/2CPy0f7 )。 經過一輪調查之後,英國資訊專員辦公室(ICO)早兩日就決定向英航罰款1.8億英鎊,係ICO歴來開出最大額罰款,差唔多係英航2017財政年度全球營業額嘅1.5%,諗起都好肉赤!英航行政總裁Alex Cruz當然立即出嚟呼冤,話對ICO嘅決定感到驚訝和失望,英航對偷取客戶資料嘅犯罪行為作出快速反應,並未發現與盜竊相關嘅賬戶存在欺詐行為嘅證據……咁佢哋仲有28日上訴期嘅,或者可以減到罰款都未定。 可能大家會問,點解今次判得咁甘?之前Facebook、Yahoo、Equifax發生嘅事故仲大單啦,點解都係罰50萬英鎊就搞掂?原來係因為舊年5月歐盟通過新私隱條例《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之後,加重咗罰則,最高罰款可以去到全球營業額嘅4%,所以今次英航其實係未去到最高罰款嘅,但撞正事件喺GDPR通過之後先發生就冇法子啦,但亦都俾到教訓各大小企業嘅老闆們,唔好睇少保護客人資料呢樣嘢,唔係分分鐘賺埋都唔夠交罰款! 相關文章:【謎底已經解開!】英航資料洩露案真相大白?

    隨著雲端應用及網絡的急速發展,為 IoT (Internet of Thing)產品的茁壯成長提供了良好的基建環境。 IoT 產品的應用,被形容為主導著傳統行業能否成功數碼轉型的關鍵;特別是處於紅海戰場的服務行業,如何透過引入 IoT 產品提升顧客體驗,建立穩定的客戶關係,便成為重要的課題。已有 90 年歷史的 Hongkong & Shanghai Hotels Limited ,亦開展了一場平衡便利與私隱風險的數碼革命。 自設開發團隊 根據國際市場調查公司 IDC…

    眾多網絡攻擊點之中,端點是最令 IT 人員頭痛的,因為實在太多,而且越來越多,如何管理呢?所以要有 UEM(Unified endpoint management)。我地請教 IBM 香港資訊安全業務經理 Ricky Ho,為大家講講 UEM 嘅精髓。 了解隱藏成本是第一步 端點管理需要面對很多難題,Ricky Ho 指出,這些難題導致管理成本高昂,而且延伸更多隱藏成本。「首先是太多工具,有些機構甚至用上 20 個端點管理工具。然後是能見度問題,試問有幾多個 IT 能清楚知道公司總共有幾多個端點裝置?更枉論用緊哪個…

    以為資料庫保安好嚴密?其實盲點處處!去年資安事故中不乏大公司資料外洩,除證明黑客攻擊越趨嚴重,更證明「人類總要重複同樣的錯誤」,再大嘅團隊都有盲點。其實,不少資安事故屬於可避免的,本文內容節錄自與 IBM 香港資訊安全業務經理 Ricky Ho 嘅訪問,教你認清 5 大資料庫保安盲點,Ricky 更就 5 大盲點提供相關建議,協助大家防患於未然,學嘢喇。 5 大資料庫保安盲點。 盲點一:安全方案訊息七國咁亂 不少企業 IT 都面對一個典型狀況:IT 環境及訊息不斷變動及擴展,今日出個 App,聽日又話搞 IoT,後日就來…

    繼 GDPR 之後,歐洲再有安全守則出台,由歐洲電信標準協會(ETSI)為 IoT 訂立全球通用安全標準,旨在提升業界安全防線,保障用戶私隱。 新鮮出爐嘅 IoT 安全標準檔案為 《ETSI TS 103 645》,由歐洲電信標準協會(European Telecommunications Standards Institute,ETSI)發布,此標準以英國去年就 IoT 安全發表的建議書為基礎,而英國 BSI(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去年已就…

    駭客攻擊固然可惡,但人為的低級錯誤也本應可以避免,預防爆發一些顯而易見的危機。面對外憂內患,企業又應該如何做好資料保護措施,保障用戶個資免受駭客盜取,同時保全公司免觸犯 GDPR 而被開罰? 一、定期更新軟體 最基本的就是定期更新軟體。駭客技術雖然日新月異,但 antivirus(防護軟體)或其他軟體同樣與時並進。每次韌體更新除了一般除錯外,也有很多是為了填補已存在的資安漏洞或防禦新型病毒而進行的。 二、加入多重身份認證或生物認證 Broken authentication 是網路資安問題的第二大主因,而要做好身份認證這一步驟,除了傳統輸入密碼以外,現時已經有很多加強保安的驗證方式,比如雙重認證 (Two-factor Authentication, 2FA) 讓用戶輸入密碼後需要加上第二重認證步驟,常見的工具有: TOTP (Time-Based One Time Password):透過時間因素產生不一樣的一次性密碼,像是 Google…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早於 1996 年生效,是亞洲首個全面保障市民私隱的條例,我們,曾經很先進。「但那是二十年多前的事。其他後來者如日本、新加坡則與時並進,不斷修訂,而香港就原地踏步,猶如在用二十年前的電話,很落後。」莫乃光從事資訊科技及電訊業二十多年,見證業界發展,作為立法會議員, 開口埋口都是政策。「政府要改變做事方法,要知道今日的網絡世界如何,要更新政策,拖延下去絕非香港之福。」 香港,未 ready 「香港現在面對的網絡安全問題,基本上與全世界都一樣,其實重點是應對的準備是否足夠,而我覺得香港未足夠。」莫乃光所講的準備,是預防事故發生、準備程度、警力、法例、罰則等。「單是政策及法例,已經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現在很混亂,例如政府可以用那條法例檢控網絡入侵呢?《電訊條例》用過一兩次,檢控不法偷用電視機頂盒訊號;《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呢?只能用於本地執法部門,不適用於其他罪犯。再問下去,『不誠實取用電腦』又範圍太闊,實際拘捕最多的可能是偷拍裙底的罪犯。」莫乃光指出,香港現行法例並沒有一條具針對性。檢控方面未完善,至於阻嚇及預防方面,亦有不足。 條例修訂困難重重 私隱條例訂立至今未有大改,原地踏步,尤其對照歐盟 GDPR 更見分野。「GDPR 對個人資料有新定義,香港的定義仍然沿用二十年前的;GDPR 罰則嚴厲,可達公司全年收入的 4%,具阻嚇作用。另外,香港私隱專員的權力、檢控權都很薄弱,都必須檢討。」可喜的是自從國泰等事故之後,政府承諾會在第一季檢討相關政策,研究修訂條例。「不過,過程亦困難重重,凡是會提高成本的條例,商界很多時就本能地反對。而似乎政府害怕商界的反對聲音,多於緊張對市民或消費者的保護。」以往不少條例如商品說明、競爭法等的推動都停滯不前,比其他地方明顯特別落後,是有其原因的。 莫乃光,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 政府要支援企業 莫乃光認為政府應該做的另一樣事情,是對企業的支援。「政府投放於創科的金額可以過千億,但沒有任何資助用在網絡安全上。中小企雖然可以申請科技劵,但資助用於改善系統以增強競爭力,就沒有資源做好網絡保安,所以政府應該開出特定的金額,幫助他們做好網絡保安的工作。」莫乃光對政府的評價也並非全盤負面,對警察的執法能力就相當肯定。 支持警方擴軍,籲增透明度 「我覺得警方具備了足夠的能力應對網絡罪案,警方特別擴充部門,成立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人手亦每年遞增,我絕對支持。」近年網絡罪案數字不斷上升,加強警力非常合理。「我相信罪犯都明白,今時今日在網上犯案搵錢很容易,風險亦較低。唔通仲揸支槍去打劫?」莫乃光認為唯一的不足,是部門的透明度很低。「其實我沒有足夠資料去討論細節,因為透明度很低。我認為警方可以多與業界及專家交流,讓大眾對警方更有信心。」 網絡安全立法有其利弊…

    根據全球知名的資安組織 OWASP (Open Web Application Security Project) 定期公佈的十大網路資安風險報告,去年最新報告中,「失效的身份認證 (Broken Authentication) 」高踞第二名。另外 IBM 今年四月公佈的《X-Force Threat Intelligence Index 威脅情報指數》報告中則指出,跟雲端基礎建設設置不當相關的資料洩露就比前一年大幅增加四倍,而且絕大多數是人為錯誤。至於資安業者 Palo Alto Networ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