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精準詐騙|多間航空公司及電器零售商資料外洩 最高損失150萬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近日接獲香港航空、國泰航空、馬來西亞國際航空,以及電器零售商友和香港和百老滙的資料外洩事故通報,已按既定機制展開調查。截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公署就相關事故共接獲 51 宗投訴及 48 宗查詢,涉及損失金額由約港幣一萬元至超過 150 萬元不等。
利用外洩資料假冒客服 藉退款要求套取財務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呼籲市民提防精準詐騙。騙徒可能利用外洩的個人資料,製作逼真的釣魚訊息或電郵,或冒充相關機構職員及客服,針對受事故影響的客戶行騙。
公署指出,騙徒可能利用客戶的購物或航班資料,訛稱可安排退貨或退款,誘使市民提供銀行戶口號碼、信用卡號碼及密碼,甚至要求轉帳。因此,即使來電者或訊息發送者能準確說出個人資料,市民亦不應單憑這些資料相信對方身分。
經官方渠道核實 切勿為退款預付費用
公署提醒市民,接獲自稱機構職員或客服的來電、短訊或電郵,就訂單、機票或服務事宜作出跟進時,應先「停一停、諗一諗」,並透過商戶官方網站、官方客戶服務熱線或親身到門市,核實對方身分及內容真偽,同時留意商戶有否發出詐騙警示。
對於不明來歷或可疑的通訊,市民不應隨意開啟附件、點擊超連結或披露個人資料。公署表示,商戶處理賠償或退款時,一般不會要求客戶預先支付「保證金」或「手續費」,亦不會要求轉帳以驗證銀行帳號,市民應拒絕可疑轉帳要求,切勿隨便向他人披露敏感財務資料。
市民亦應保留來電號碼及對話內容,以便日後舉報,並留意公署、警方及相關機構發布的防騙資訊。如有懷疑,可使用「防騙視伏器」搜尋可疑電話號碼、電郵地址或網址。
若懷疑個人資料可能外洩,公署建議市民考慮更改相關網上帳戶密碼、啟用多重認證功能(如適用),並留意帳戶有否異常登入紀錄。
機構須保障個人資料 加強第三方供應商管理
在機構層面,公署指出,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保障資料第4原則,機構有法定責任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保障其持有的個人資料,避免資料受到未獲准許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
公署提醒機構定期審視及加強資訊系統安全,尤其在委聘第三方服務供應商處理、儲存或管理個人資料時,必須採取嚴謹的風險管理措施,包括:
- 制訂政策及程序,確保只聘用稱職可靠的服務供應商;
- 評估資料轉移需要,只向供應商轉移最少量的個人資料;
- 在資料處理合同中,明確訂明供應商須採取的保安措施;
- 按「最小權限」及「角色為本」原則,清晰訂定存取權限;
- 設立資料外洩事故通報機制,要求供應商在發生資料保安事故時立即通知;
- 定期監察、評估及審核供應商的保安措施與合規情況,留意異常登入及大量資料傳輸,確保保安措施持續有效。
懷疑資料遭不當使用可向公署求助
市民若懷疑個人資料被不當使用,可致電私隱專員公署「個人資料防騙熱線」3423 6611,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查詢;如欲投訴,可致電2827 2827,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若發現個人資料被盜用並涉及刑事罪行,應盡快報警。



